?2024年12月31日,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青海省光熱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4年至2028年年底,經青海省級發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門評審認定,納入全省年度光熱發電示范(試點)開發計劃,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并單獨建設的光熱發電項目,自投入商業運營之日起,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0.55元(含稅)執行。上述光熱項目不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請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按照綠電優先的原則開展科學調度,切實發揮光熱發電頂峰、調峰、調頻、備用等作用,助力全省能源電力供給平穩高效運行。
文件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