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能源監管辦印發《甘肅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暫行規則》。
《規則》鼓勵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輔助服務提供商等投資建設電儲能設施,參與電網側調峰的電儲能設施要求充電功率在1萬千瓦及以上,持續充電時間4小時以上。
在火電企業計量出口內建設的電儲能設施,可以與機組聯合參與調峰、調頻輔助服務,按火電機組實時深度調峰交易和調頻輔助服務規則執行。
在新能源場站計量出口內建有儲能設施的新能源場站稱為儲能新能源,其充電功率在0.5萬千瓦及以上、持續充電時間2小時及以上可以與新能源場站作為整體,參與電力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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