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吉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1版)》意見的通知。文件包括《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試行4.1版)》《吉林省電力市場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4.1版)》《吉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銜接實施細則(試行4.1版)》《吉林省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試行4.1版)》《吉林省電力輔助服務(調頻)市場實施細則(試行4.1版)》等。
其中《吉林省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試行4.1版)》文件明確,新能源場站(風電、太陽能發電)上網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全部上網電量參與日前可靠性機組組合和實時市場,加快實現自愿參與日前市場。
市場初期,光熱電站以“報量不報價”的方式參與現貨市場,日前申報次日分時發電需求曲線,在現貨市場中優先出清。
原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全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體改〔2025〕394號)文件要求,省能源局組織編制了《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1版)》。包括《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和《吉林省電力市場注冊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銜接實施細則》、《吉林省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輔助服務(調頻)市場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市場結算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市場計量管理實施細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是2026年3月17日至4月18日,相關意見建議請通過電子郵件反饋。
電子郵箱:jlsnyjdlc 126.com
附件:《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1版)》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