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光熱發電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1500萬千瓦左右,度電成本與煤電基本相當;技術實現國際領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業實現自主市場化、產業化發展,成為新能源領域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新產業。”這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的《關于促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所確定的總體目標。該文件的出臺,旨在適應新能源高質量發展需求,助力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光熱發電在新型能源體系中不可或缺
光伏發電近些年來發展迅猛,光熱發電與之相比有什么不同呢?據了解,兩者在儲能能力、發電成本、適用場景上差異明顯。
《意見》此時出臺,其背景是什么呢?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就《意見》接受采訪時表示,光熱發電兼具調峰電源和長時儲能雙重功能,能夠有效平抑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動性,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成功掌握塔式、槽式、菲涅爾式等主流光熱發電技術,已建成全球領先的光熱發電產業鏈,電站單位千瓦建設成本從10年前的約3萬元下降至1.5萬元,度電成本降至0.6元上下,已初步具備規模化發展的基礎。
據了解,為破解光熱發電發展瓶頸,《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提出了一攬子政策措施,為產業規模化發展保駕領航。一是強化規劃引導。《意見》明確2030年我國光熱發電的裝機規模、度電成本、技術水平和產業建設方面等發展目標,提出開展資源普查、做好光熱發電發展布局和產業協同發展布局的頂層設計安排。二是加強應用市場培育。《意見》提出在大型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光熱發電規模,建設一批以光熱發電為主的支撐調節型電站,探索以光熱電站為基礎電源的源網荷儲一體化系統等光熱應用市場培育。三是支持系統支撐調節作用發揮。《意見》提出優化電站運行方式,發揮光熱發電對新型電力系統的支撐作用,支持光熱電站通過電力市場發揮系統調節功能,提升在運項目的調度響應能力等。四是鼓勵技術創新。《意見》提出逐步推動高參數大容量技術推廣,促進光熱產業降本增效,建立系統發展機制,充分利用能源合作機制推動產業“走出去”。五是完善政策保障。《意見》提出在項目投融資支持、電力市場制度完善、綠電價值提升、土地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保障舉措。
圍繞降低光熱投資和發電成本有的放矢
眾所周知,多年來,建設成本較高一直是困擾光熱發電發展的關鍵問題。為此,《意見》圍繞降低光熱投資和發電成本提出了四大舉措。
一是通過規模效應帶動快速降本。《意見》提出在大型能源基地按需合理配置光熱發電、建設一批以光熱發電為主的支撐調節型新能源電站、探索構建以光熱發電為基礎電源的源網荷儲一體化系統等培育發展空間措施,將推動光熱發電形成年均近300萬千瓦的增速,通過規模化發展帶動產業鏈成熟和規模效應釋放,實現快速降本。
二是加快技術水平提升進一步降本增效。《意見》提出要逐步推動高參數大容量技術推廣,穩步推進30萬千瓦等級大型光熱電站建設;加快關鍵技術材料與裝備研發,全面提升核心技術自主化和關鍵裝備國產化水平;推動光熱產業高質量發展,通過產業集聚和協同發展促進光熱產業降本增效。
三是充分發揮支撐調節價值提高收益。《意見》提出要推動光熱發電在系統支撐方面的價值轉化,支持配置電加熱系統的光熱電站通過電力系統發揮長時儲能功能獲得收益,推動在運光熱項目開展調度響應和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探索,多措并舉提高電站經濟效益。
四是加強政策保障實現降本增收。《意見》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光熱發電項目通過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相關省區制定支持光熱發電發展的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實施細則,明確符合條件的光熱發電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給予補償,提高電站包括綠證、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等在內的綠色收益,加強土地等要素保障,通過綜合政策支持促進降本增收。
光熱發電的支撐調節作用值得期待
國家能源局這位負責同志表示,為充分發揮光熱發電對新型電力系統的支撐調節作用,《意見》提出了三方面舉措。
一是充分發揮光熱發電在調頻、調壓、黑啟動和慣量支撐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優化電站運行方式,推動光熱的系統價值轉化,發揮光熱發電對系統的支撐作用。二是利用光熱寬負荷調節范圍和快速變負荷能力發揮深度調峰能力,鼓勵配置或預留電加熱系統,支持配置電加熱系統的光熱電站通過電力市場發揮長時儲能電站功能,增強光熱發電對系統的調節作用。三是加快推進在建項目建設,積極推動在運項目開展電力市場盈利模式探索,不斷提升調度響應和參與輔助服務市場能力,多措并舉提高電站的經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