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25年,中國光熱發電行業迎來一體化項目并網潮,全年共有9座總計900MW光熱項目成功并網,相比2024年底總裝機規模實現翻番,目前40MW級以上商業化電站總裝機已達1700MW,僅次于西班牙(約2.4GW)和美國(約1.8GW),基于當前的在建項目體量,至2026年底中國光熱發電總裝機規模有望登頂全球第一。
政策層面來看,在“十四五”收官與“十五五”謀劃的關鍵節點,2025年12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促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30年光熱發電總裝機力爭達到1500萬千瓦左右、度電成本與煤電基本相當的總體目標及一攬子行動方案,這一重磅新政不但堅定了行業信心,也為十五五光熱發電行業指明了發展方向。
時值歲末,CSPPLAZA依照慣例為各位“追光人”系統梳理2025年國家與地方光熱發電相關新政,助力行業同仁精準把握“十五五”開局前的政策導向與市場機遇,共赴產業規模化平價發展的新征程。
一、國家層面
1.國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1月6日):明確強化新能源并網消納監管,重點監管“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設進展,推動項目按期并網,為光熱發電項目并網落地提供保障。
2.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1月6日):提出分類明確光熱等各類電源調節能力建設的規模、布局及時序,將光熱發電納入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體系。
3.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綠色技術推廣目錄(2024年版)》(1月20日):將“規模化熔鹽儲能技術”納入“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類別中的“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裝備制造”領域,助力光熱發電核心配套技術推廣應用。
4.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2月9日):明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攤費用,不將儲能作為新建新能源項目核準、并網等前置條件;光熱發電項目按各地現行政策執行,進一步優化行業發展政策環境。
5.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第五批)》(2月12日):熔鹽儲能用大功率高電壓高效感應加熱技術(示范類)、分布式光熱蒸汽供熱系統(推廣類)入選,強化光熱相關技術的低碳發展導向。
6.國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2月27日):提出加大光熱項目建設力度,推進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及水風光一體化基地建設,同步謀劃“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
7.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3月18日):推動光熱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項目參與綠色電力交易;對申請CCER的光熱發電項目,完成減排量核查登記后核銷對應綠證,完善光熱發電市場化價值實現機制。
8.國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行業標準計劃立項指南》(3月10日):將光熱、光伏光熱一體化納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重點立項方向,助力行業標準體系完善。
9.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3月31日):明確對已完成CCER審定登記的光熱發電項目計入期內綠證予以凍結,完成減排量核查后核銷對應月份綠證,規范光熱發電綠證管理流程。
10.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4月28日):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沙戈荒”大基地建設,鼓勵民營企業投資建設光熱發電、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項目,拓寬行業投資主體范圍。
11.國家發改委《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第二批)》(4月28日):30萬千瓦熔鹽槽式光熱發電、20萬千瓦線性菲涅爾式光熱發電等多個光熱相關項目入選,發揮標桿項目示范引領作用。
12.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西北區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電源短期平衡市場運營規則(試行)》(5月15日):明確光熱以機組為單位參與西北區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電源短期平衡市場,完善光熱發電市場化交易參與機制。
1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7月1日):推動零碳園區利用光熱等熱能資源,實現供熱系統清潔低碳化,拓展光熱發電應用場景。
14.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9月12日):提出推動“沙戈荒”新能源基地規劃建設新型儲能,研究煤電機組與熔鹽儲熱等儲能項目聯合運行,強化光熱儲熱協同發展導向。
15.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關于推進能源裝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9月22日):明確突破30萬千瓦級光熱發電成套技術裝備,提升光熱發電效率與達產水平;同時突破低成本、高效率儲熱關鍵技術裝備,助力行業技術升級。
16.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10月31日):提出優化“沙戈荒”基地電源結構,因地制宜建設光熱發電等調節性電源;支持有條件地區依托光熱等儲能打造100%新能源基地,強化光熱在新能源融合發展中的支撐作用。
17.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碳達峰碳中和的中國行動》白皮書(11月8日):明確科學布局光熱發電,加快新型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將光熱發電納入“雙碳”戰略實施重要舉措。
18.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調控的指導意見》(11月10日):提出因地制宜建設光熱電站,進一步強化光熱發電在新能源消納中的保障作用。
19.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的若干意見》(12月23日):明確2030年光熱發電總裝機力爭達1500萬千瓦、度電成本與煤電基本相當的總體目標;提出推進項目建設、拓展應用場景等任務,標志著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進入戰略攻堅階段。
二、地方層面
(一)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新型儲能示范引領創新發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1月9日):提出推動超高溫熔鹽等熱化學儲熱技術持續進步,為光熱發電儲熱技術創新提供地方政策支撐。
(二)安徽
安徽省能源局《關于省調燃煤發電供熱機組參與深度調峰相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1月10日):鼓勵發電企業通過建設熔鹽儲能等措施解決調峰供熱矛盾,推動光熱儲熱技術與火電協同發展。
(三)甘肅
1.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甘肅省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行動方案》(2月11日):鼓勵供熱機組加裝熔鹽儲熱等實現“熱電解耦”改造,推動光熱儲熱技術融入煤電升級改造。
2.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甘肅省提升產業鏈韌性促進裝備制造業穩增長實施方案(2024—2025年)》(7月30日):重點瞄準線性菲涅爾聚光器、超白玻璃等光熱產品項目引大引強,推動光熱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
3.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甘肅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8月12日):明確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扶貧類、特許經營權類等光熱項目上網電量全額納入機制電量范圍,細化光熱市場化電價政策。
(四)青海
1.青海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促進條例》(3月28日):統籌布局熔鹽儲熱等儲能項目建設,構建多元儲能體系,夯實光熱發電發展基礎。
2.青海省能源局《青海電力現貨市場第三次結算試運行方案(征求意見稿)》(7月3日):明確存量光熱發電項目暫不納入本次現貨市場參與范圍,為后續光熱融入現貨市場預留政策空間。
3.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發揮綠電優勢推動產業外向型發展實施方案》(9月2日):推動哇讓、南山口等光熱項目加快建設,助力光熱與綠電產業協同發展。
4.青海省發改委《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稿)》(9月8日):提出適時建立光熱發電等市場化發電機組容量補償機制,完善光熱發電收益保障政策。
5.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9月29日):明確光熱項目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執行期按投產滿25年確定,穩定光熱項目政策預期。
6.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管理辦法》(9月30日):將光熱項目納入備案制管理,要求方案印發后6個月內完成備案,規范光熱項目開發流程。
7.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青海電力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工作的通知》(10月23日):明確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方案執行后,光熱發電項目參與現貨電能量市場出清與結算,推動光熱融入現貨市場。
8.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首批綠電直連試點項目公示》(11月28日):2個含光熱裝機的項目入選首批綠電直連試點(光熱總裝機58MW),拓展光熱發電應用場景。
9.中共青海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12月10日):提出建設“沙戈荒”風電光伏光熱基地,打造光熱產業集群,推動“清潔能源+”融合發展,擘畫光熱長遠發展藍圖。
10.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新能源機制電價非分布式存量項目清單》(12月15日):清單公示了該省新能源機制電價非分布式存量項目清單,共計155個新能源項目列入清單,總規模2532.215萬千瓦。其中,光熱項目8個,共160萬千瓦,機制電價為0.3247元/千瓦時-0.86元/千瓦時。已投產的,自2026年1月1日執行,未投產的,自投產之日起執行。保障期25年。
(五)吉林
1.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規劃(2024-2030年)》(4月15日):探索利用退役燃煤機組改造為熔鹽儲熱等長時儲能項目,推動光熱儲熱技術與傳統能源轉型結合。
2.吉林省省重大項目謀劃推進工作專班辦公室《吉林省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謀劃指南(2025年版)》(9月29日):將光熱發電納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能源領域投向范圍,強化光熱項目資金保障。
(六)山東
1.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關于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實施方案》(4月29日):推進熱電協同、熔鹽儲熱等熱電解耦技術示范,助力光熱儲熱技術推廣應用。
2.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三部門《山東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7月16日):支持零碳園區利用光熱等熱能資源,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互補的供熱體系,拓展光熱應用場景。
(七)內蒙古自治區
1.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深化蒙西電網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5月29日):明確光熱發電項目實際上網電量納入保障性質上網電量范圍,保持收益基本穩定。
2.內蒙古烏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烏拉特中旗重大項目謀劃行動實施方案》(9月2日):將熔鹽儲熱等先進儲能項目作為新能源領域重點謀劃任務,為光熱儲熱項目落地創造條件。
3.中共巴彥淖爾市委員會《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12月11日):提出大力發展光熱產業,促進源網荷儲協調發展,推動光熱與風光制氫氨醇等產業協同。
(八)山西
1.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促進全省能源領域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7月24日):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光熱發電項目建設,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方式參與光熱相關項目。
2.中共山西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12月):提出鼓勵采用光熱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使用,拓展光熱在民生供熱領域的應用。
(九)天津
天津高新區新能源產業局《天津濱海高新區促進新能源、新材料、新型電力集群融合創新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征求意見稿)》(10月13日):提出對光熱企業年度最高支持1億元,對光熱技術創新年度最高支持2000萬元,強化光熱產業政策扶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