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范圍為甘肅省行政轄區,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規劃期限為2021年至2035年,近期目標年為2025年。
《規劃》提出,推動清潔能源基地建設。積極探索光熱發電建設模式。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金塔縣、玉門市、高臺縣、金川區、民勤縣、古浪縣、景泰縣等地區謀劃實施長時儲熱型光熱發電項目,推動“光熱+風光電”一體化項目,發揮光熱發電調峰作用,提升新能源發電穩定性和可靠性。重點保障民勤釷基熔鹽堆核能系統及產供鏈項目,引領清潔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支持地熱能開發利用,推進中深層地熱能供暖,開展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提高地熱資源利用率。
加大新能源就地開發利用。支持利用未利用土地建設特大型新能源基地,拓展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規模,打造金(昌)張(掖)武(威)千萬千瓦級風光電基地,支持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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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