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印發了《甘肅省“十四五”時期深化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了十四五時期的發展總體目標:到2023年,市場決定價格的發售電競爭性環節價格形成機制更加完善,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輸配電自然壟斷環節政府定價機制基本健全,電價體系進一步優化。到2025年,適應現代化經濟體系需要、滿足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科學規范透明電價政策體系全面確立,電力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的市場價格環境全面形成。
《意見》提出,要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推動新能源裝備制造技術迭代和工藝優化,持續降低新能源發電系統投資成本,增強新能源企業同傳統火電、水電企業間市場競爭力。
深化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方面,將優化新能源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國家財政不再補貼。支持平價新能源發電企業自愿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更好體現光伏發電、風電的綠色電力價值。
優化銷售電價體系方面,僅保留居民、農業用電目錄銷售電價,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此外,《意見》指出將合理引導優化資源配置。對列入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西部地區(甘肅省)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以及電極式蓄熱儲能集中供熱等民生工程,加大優質電源配比,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高耗能產業與新能源項目開展綠電交易,促進減碳降耗。
下為通知全文: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甘肅省“十四五”時期深化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甘發改價格〔2022〕9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省屬有關企業:
《甘肅省“十四五”時期深化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省住建廳省市場監管局甘肅能源監管辦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