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制約光伏產業發展的“欠補”問題久拖未決,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來源無著落之時,市場上傳來一大振奮人心的消息。
全國人大: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八大問題
12月24日,中國人大網發布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對檢查具體結果進行了通報。
《報告》從法律實施總體情況、法律實施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和建議四個方面對可再生能源法的實施情況、可再生能源發展存在的問題作了總結,并提供了具體的建議。
《報告》認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存在如下八方面問題。
(一)相關規劃尚未充分銜接
(二)可再生能源消納壓力仍然較大
(三)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落實尚不到位
(四)電價補償和發展基金問題較為突出
(五)與相關財稅、土地、環保等政策銜接不夠
(六)可再生能源非電應用支持政策存在短板
(七)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應用仍需加強
(八)可再生能源行業監管力度不夠
擴大資金來源,人大報告透露兩點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全國人大在第四個問題“電價補償和發展基金問題較為突出”中提到兩點信息,或為解決可再生能源欠補以及補貼資金來源等問題提供一定指引。
《報告》表示,電價補償和發展基金問題較為突出主要反映在三個方面,一是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未及時調整;二是電價附加未依法嚴格征收;三是發展規模缺乏有效控制。
欠補沉疴亟待解決
眾所周知,可再生能源欠補和補貼資金缺口越來越大,一直是牽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一大問題。據悉,自2019年6月份,財政部下發11省市(區)81億元可再生能源補貼預算后,納入前七批補貼目錄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仍未及時拿到補貼,對相關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一定影響。
與此同時,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越擴越大,令可再生能源行業發展前景進一步蒙陰。業內人士表示,截至2018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已擴大到2000億元,不包括2019年以后的新增補貼。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指出,20年后,補貼全部退出,從2013年算起25年合計約3萬億元補貼資金,其中光伏約占1.8萬億元。
由此可見,推進能源轉型升級,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有效解決欠補問題,擴大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來源,引來源頭活水,已成為重中之重。
提高電價附加直接有效
對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提高電價附加,綠證交易制度,實施強制配額制等措施為擴大資金來源的主要方式。從當前情況來看,綠證的認購意愿并不強烈,實施強制配額制也面臨一定阻力,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無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2019年全國兩會,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建議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增加1分錢,即0.029元/kWh,并加大征收力度,做到應收盡收,徹底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缺口問題,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當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同樣也面臨阻力。
10月份,在《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9258號建議的答復》中,財政部特別回應了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的問題。
財政部表示,近年來,針對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缺口較大問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已多次調整,從最初的0.2分/千瓦時上調至現行1.9分/千瓦時,提高了近10倍。近年來,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持續減輕企業負擔。當前形勢下,暫無法提高電價附加征收標準。下一步,將結合經濟發展情況、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研究有關政策。
提高電價附加預期重燃
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就提高電價附加的相關表態,一度降低了通過提高電價附加擴大補貼資金來源的可行性。值此之時,全國人大可再生能源執法專項檢查報告再次提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未及時調整”和“電價附加未依法嚴格征收”重拾了市場信心。
從上可見,作為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提高電價附加的方式仍存在操作空間。
此外,全國人大在“意見和建議”中還提及進一步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法的字眼。
這表明,針對可再生能源欠補和補貼缺口擴大的等問題,管理層正在緊鑼密鼓的研究相關政策。
業內人士表示,一旦全國人大可再生能源專項執法檢查小組的這一提議受到重視,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著手進行《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訂工作,那擴大補貼資金來源必會提上議事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