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財政局發布《2025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項目資金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中提到,支持企業實施光伏、光熱、風電、地源熱泵、污水源或再生水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余熱利用項目,多能互補的綠色智能微網項目,氫能和新型儲能綜合示范項目;支持企業實施鍋爐、窯爐、其他生產設備設施、非道路移動機械、貨運車輛電氣化等化石燃料替代項目。
方向17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獎勵。重點支持工業企業和數據中心綠色低碳改造達標,以及空氣重污染應急重點行業企業環保績效升級。對工業企業和數據中心滿足相應績效和標準要求的節能降碳、節水、減污、清潔生產、基礎能力提升等綠色低碳項目,以及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企業環保績效級別提升項目,如項目已竣工且投入運行,建設期不超過3年,項目投資達到政策要求,按項目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其中,對項目實施或服務主體達到國家級和市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含下屬企業),以及國家級綠色數據中心標準,或空氣重污染應急績效評級B級及以上(含績效引領)的,按不超過項目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30%給予獎勵;對其他項目按不超過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25%給予獎勵,其中對獎勵金額低于10萬元的重污染天氣環保績效提升項目,按照10萬元給予獎勵。同時,對節能項目,按照核定的項目節能量,獎勵標準不超過1200元/噸標準煤。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
附: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項目資金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https://jx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501/t20250120_39942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