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十大創新”“十強產業”“十大擴需求”行動計劃(2024—2025年)的通知。
其中,《新能源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出: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儲能。大力實施電化學儲能百萬千瓦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壓縮空氣儲能建設,加強全釩液流電池、熔鹽儲熱等新技術應用,開展“云儲能”建設試點,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建成投用中核寒亭、京能榮成電化學儲能、中儲國能30萬千瓦泰安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開工建設中國能建35萬千瓦、中國電建2×30萬千瓦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2024年,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2025年達到600萬千瓦以上。
《能源保障網(2024—2025年)》中提到:促進新型儲能多元發展。深化實施新型儲能“百萬千瓦”行動計劃,加快推進電化學儲能建設,試點推廣壓縮空氣儲能,加強全釩液流電池、熔鹽儲熱等新技術應用,開展“云儲能”建設試點,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建成中核寒亭、京能榮成電化學儲能、中儲國能30萬千瓦泰安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開工中國能建、中國電建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2024年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到2025年達到600萬千瓦以上。
公告原文如下:
新能源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
一、總體目標
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躍升發展,實現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產業規模穩步增長。2024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營業收入達到1.45萬億元左右;2025年,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營業收入達到1.5萬億元左右。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資源開發,筑牢產業發展基礎。
1.安全提速發展核電。在確保絕對安全前提下,積極有序推進海陽、榮成、招遠等核電廠址開發建設,推動三代及以上自主先進核電堆型規模化發展,打造膠東半島千萬千瓦級核電基地。扎實推進海陽核電二期工程等項目建設,開工石島灣擴建一期工程;推動招遠核電一期等項目核準,加強儲備廠址保護和研究論證,形成梯次接續、壓茬推進開發局面。2024年,核電裝機達到415萬千瓦,2025年達到570萬千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2.海陸并進發展風電。圍繞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省管海域項目建設,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待具備條件后及時啟動項目建設。圍繞打造魯西平原地區陸上風電帶,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6市首批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啟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2024年,風電裝機達到2700萬千瓦左右,2025年達到3000萬千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3.集散并舉發展光伏。以海上光伏、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等大型基地為重點,加快探索海上光伏規模化開發,積極推進魯北基地項目建設,推動國家第三批風光基地項目建成并網。推廣德州齊河、臨沂沂水、濰坊諸城等一批試點縣的成熟開發模式,持續推動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2024年,光伏裝機達到6400萬千瓦左右,2025年達到7000萬千瓦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4.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儲能。大力實施電化學儲能百萬千瓦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壓縮空氣儲能建設,加強全釩液流電池、熔鹽儲熱等新技術應用,開展“云儲能”建設試點,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建成投用中核寒亭、京能榮成電化學儲能、中儲國能30萬千瓦泰安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開工建設中國能建35萬千瓦、中國電建2×30萬千瓦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2024年,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2025年達到600萬千瓦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5.創新示范發展氫能。以交通領域為重點,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在公共交通、物流運輸、港口園區等領域推廣應用。持續推進“氫進萬家”科技工程,加快青島港“氫能港口”、濟南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濟青北線“氫能高速”等項目建設,拓展氫能應用場景。依托風光核大型清潔能源基地,探索開展清潔能源制氫試點。(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二)完善裝備鏈條,提升產業配套能級。
6.做強核電裝備產業。依托煙臺、威海等市核電廠址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充分發揮國家電投核能總部集聚作用,吸引核電央企及配套裝備企業落戶山東,促進產業鏈協同聯動發展。著眼三代及以上先進核電技術項目建設,提升主管道、法蘭、風機、儀器儀表、電纜等配套裝備研發制造能力,做強設計、制造、采購等產業鏈條,打造本地化設備供應和上下游配套體系,培育完善核電產業鏈供應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7.做優風電裝備產業。充分考慮各地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產業基礎,實施省級“窗口指導”,推動風電產業錯位發展、聯合發展。緊盯國內頭部企業,引進落地一批“龍頭型”企業、“補鏈式”項目,打造風電裝備全產業鏈條。重點在煙臺、東營、威海、濱州等市布局建設風電裝備整機及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基地,建成5-30MW風電機組試驗及生產線,具備海上18MW級、陸上10MW級大容量風機批量生產能力,開展深遠海漂浮式風電機組試驗應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8.做新光伏裝備產業。在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等區域布局高效光伏組件項目,推動光伏裝備就地就近配套。在環渤海、沿黃海區域開展海上光伏實證試驗探索。鼓勵鈣鈦礦電池等新技術研發及商業化落地,推動“鈣鈦礦光伏+”多場景應用,壯大鈣鈦礦電池產業規模。(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9.做大儲能裝備產業。立足各地產業基礎,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產業聚集高地。在材料生產環節,重點推動東營電化學儲能產業園、濱州萬潤鋰電新材料基地等項目建設。在設備制造環節,重點打造泰安壓縮空氣儲能裝備制造產業園、濟寧寧德時代新能源產業基地、濰坊液流儲能產業園、新型儲能沂蒙綠谷和淄博齊魯儲能谷。在儲能集成環節,重點打造山東電工電氣儲能產業基地、青島先進儲能產業集聚區和煙臺數字儲能產業園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0.做實氫能裝備產業。著眼提升氫能“制儲運加用”各環節裝備制造水平,推動全鏈條協同聯動發展,重點在青島、濰坊、淄博等市建設燃料電池及動力系統規模化生產基地,在濟南、青島、聊城等市發展燃料電池整車制造,加快濟南黃河流域氫能產業基地、青島氫能產業園、淄博燃料電池用質子交換膜產業化項目建設,打造形成堅實完備的氫能裝備產業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三)強化科技創新,激發產業內生動力。
11.加強關鍵技術攻關。深入實施“核動未來”科技工程,重點攻克關鍵儀控裝備等“卡脖子”技術難題,探索開展核能在工業供汽、海水淡化等方面的應用。依托“氫進萬家”科技工程,加快推動氫氣儲運、氫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等技術研發應用。開展先進壓縮空氣儲能、兆瓦級液流電池等應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2.加快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創新型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省級以上新能源領域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支持山東能源研究院、山東省先進核能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燃料電池技術創新中心等平臺發展。指導各市在優勢領域整合資源,布局建設一批新型研發機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13.加大人才引育力度。聚焦核能、氫能、儲能等領域,加大行業領軍人才、高端創新人才、高素質管理人才、高技術高技能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等招引培育力度。以新能源產教融合共同體等平臺載體,促進人才鏈、教育鏈、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實現人才資源互通對接、科研創新相互促進、成果轉化高效便捷,全面提高新能源產業核心競爭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能源局)
(四)樹立品牌優勢,增強產業競爭實力。
14.塑優一批產業集群。聚焦打造具有國際核心競爭力的優勢產業集群,做大做強煙臺市新能源、泰安市新能源等雁陣形集群,培優塑強淄博氫能、威海核能等未來產業集群,加快東營海上風電裝備、海陽核電裝備、泰安“泰山鋰谷”等園區建設,強化重點企業、重大項目、人才招引支持,推動“產業集群+特色園區”協同聯動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5.培強一批領軍企業。完善優質企業培育體系,充分發揮省市縣三級聯動培優合力,培育一批集群領軍企業和領航型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形成龍頭引領、梯次跟進的發展格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16.建好一批產業地標。指導各市因地制宜,大力發展優勢突出、特點鮮明的特色產業,打造海上風電國際母港(煙臺)、太陽能小鎮智慧光谷(德州)、中國氫谷(濟南)、東方氫島(青島)、氫能生產應用標桿城市(淄博)、魯氫動力城(濰坊)、中國新能源電池名城(棗莊)等一批競爭力強、影響力大、發展后勁足的產業地標,形成相關領域產業發展新高地,擦亮“風光齊魯”“山東氫能”等品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三、推進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強化部門協作、省市協同,整合多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動態更新完善產業鏈圖譜及產業鏈龍頭骨干企業、主要配套企業、補短板突破環節、鍛長板重點領域等系列清單,精準實施強鏈補鏈行動,推動產業發展規模和質量效益全面提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新能源開發的稅收優惠、補貼等扶持政策,對新能源產業項目審批建立綠色通道。鼓勵金融創新,推廣綠色金融,積極發揮省產業發展基金、省創新創業基金的引導作用,支持新能源產業優質企業及重大項目發展建設。支持省內高校、職業院校加強新能源專業學科建設,通過重大人才工程廣納新能源創新人才。(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稅務局)
(三)深化交流合作。加強與國內外頭部企業重大戰略合作,積極吸引關聯度高的業務向山東省遷移,建設區域性總部、研發中心和生產基地。支持舉辦新能源產業項目推介會、裝備展覽會、發展論壇;繼續舉辦煙臺國際核電工業及裝備展覽會、新能源領域創新創業勞動競賽等產業對接交流活動,搭建雙招雙引、人才資本對接平臺,提升山東省新能源產業發展知名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能源保障網(2024—2025年)
一、總體目標
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網絡體系,到2024年年底,電力總裝機達到2.2億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1億千瓦以上,力爭能源領域完成投資2000億元左右;煤炭產量穩定在8500萬噸左右,原油產量2100萬噸左右。到2025年年底,電力總裝機達到2.3億千瓦以上,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1.1億千瓦以上;煤炭產量穩定在8500萬噸左右,原油產量2100萬噸左右,天然氣綜合保供能力達到400億立方米左右,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提速發展清潔能源。
1.加快核電項目開發節奏。在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推進海陽、榮成、招遠等核電廠址開發,加快海陽核電二期項目建設,2024年開工石島灣擴建一期等項目,爭取招遠核電一期盡快獲得國家核準,開展海陽核電三期等項目前期工作,加強儲備廠址保護和研究論證,形成梯次接續、壓茬推進開發局面,年底前裝機達到415萬千瓦;到2025年,力爭核電裝機達到570萬千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海洋局)
2.加力推進風電開發建設。加快實施省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2024年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實現能開盡開、應并盡并;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具備條件后加快推進組織實施,實現接續發展;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市首批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啟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2024年年底前風電裝機達到270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裝機達到3000萬千瓦。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
3.提升光伏發電質效。根據國家政策調整,穩妥有序推進海上光伏項目建設。堅持先行先試,探索推動首批海上樁基固定式項目建設,實現海上光伏在運裝機“零突破”。2024年積極推進魯北風光基地項目前期工作,推動具備條件的項目早日開工建設,加快國家第三批大型風光基地項目建設,建成濟寧時代永福等項目,年底前全省光伏發電在運裝機達到6400萬千瓦左右。積極推廣德州齊河、臨沂沂水、濰坊諸城等分布式光伏試點縣的成熟開發模式,全面提高分布式光伏發展質量和水平,到2025年,光伏發電裝機達到7000萬千瓦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
4.有序推進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圍繞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在濟南、東營、德州等重點市,建成一批“地熱能+”多能互補、地熱能供暖“低碳社區”等標桿工程;篩選不超過100口建設規范、技術先進、示范效果顯著的中深層地熱井,對每口井最高支持100萬元,以點帶面促進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充分發揮淺層地熱能技術成熟、適用廣泛優勢,加大供暖(制冷)推廣應用;將符合條件的新建小區淺層地熱能項目,納入省級重點項目庫,給予電價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
5.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有序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加快諸城辛興鎮、臨邑臨盤街道等項目建設,鼓勵現有農林生物質直燃電廠實施供熱改造,擴大供熱供汽范圍。積極推進生物質非電利用,堅持“宜電則電、宜熱則熱、宜氣則氣”,加快沼氣生物天然氣等非電利用產業化步伐,鼓勵發展生物質鍋爐供熱模式。(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
(二)協同推進系統調節支撐能力。
6.促進新型儲能多元發展。深化實施新型儲能“百萬千瓦”行動計劃,加快推進電化學儲能建設,試點推廣壓縮空氣儲能,加強全釩液流電池、熔鹽儲熱等新技術應用,開展“云儲能”建設試點,推動新型儲能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建成中核寒亭、京能榮成電化學儲能、中儲國能30萬千瓦泰安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開工中國能建、中國電建壓縮空氣儲能等項目,2024年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到2025年達到600萬千瓦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
7.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建設。推動濰坊、泰安二期、棗莊山亭等項目建設,加快蒙陰垛莊等項目前期工作,優選推薦一批新選項目納入國家規劃,2024年年底前在運在建裝機達到80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達到1000萬千瓦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
8.加強需求響應能力建設。積極推動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兩年逐步實現10千伏及以上高壓用戶全覆蓋。全面系統摸排全省可調節負荷資源,積極推進需求響應資源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等,持續提升需求響應能力,力爭達到700萬千瓦實際響應能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
9.增強電網支撐保障能力。圍繞魯北基地、煙威地區清潔電源基地建設,積極推進配套輸電通道規劃建設,逐步構建“東電西送”“北電南送”供電格局,滿足新能源規模化發展需要。研究制定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管理辦法,明確建設標準,探索多種場景實施路徑,積極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建設,建立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納新模式。提升電網智慧化調度水平,加強電力調度系統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強化系統調度運行控制能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持續鞏固能源供應保障基礎。
10.強化電力供應鏈保障。充分發揮煤電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推動國能博興一期、濟南熱電長清等大型煤電項目建設,抓實省內煤電機組運行管理,嚴控非計劃停運和降出力,確保省內機組“應發盡發”。立足電力、熱力能源供給多元化,統籌天然氣供給、可再生能源消納和電網穩定運行,積極推進重型燃機、分布式燃機項目建設,2024年、2025年在建在運燃氣機組規模分別達到750萬千瓦、800萬千瓦。加快隴東至山東直流輸電通道建設,統籌推進魯固、昭沂等既有通道配套電源開發,適時啟動第五條直流送電通道研究論證,開展前期工作。積極爭取國家跨省區優先發電計劃,制定靈活交易策略,持續擴大“外電入魯”規模,穩步提高省外來電中綠電比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
11.穩固煤炭供應鏈。優化省內開發布局,鞏固采掘接續提升年活動成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產保供;建成投運萬福礦井,新增產能180萬噸。因地制宜推廣應用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加快推進煤礦配套選煤廠智能化改造,提高煤炭洗選加工水平,實施煤炭分質分級利用。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改造和既有裝備設施節能改造,打造煤礦智能化建設標桿,提高煤炭開發技術與裝備水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2.完善油氣供應鏈。統籌常規與非常規油氣開發,深化濟陽頁巖油國家級示范區建設,加大油氣增儲穩產力度,穩定省內油氣產量。鼓勵油田企業利用自有建設用地發展可再生能源,推動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加快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推廣,擴大二氧化碳驅油技術應用。圍繞打造沿海千萬噸級LNG接卸基地,加快龍口南山、煙臺港西港區等LNG接收站建設;立足完善油氣輸送網絡,加快天然氣環網東干線、章丘至青州等天然氣管道和煙臺西港區至裕龍島原油管道建設,兩年新增油氣管網里程1000公里以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3.提升煤炭油氣儲備能力。加快推動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建成泰安港公鐵水聯運物流園二期項目,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保持在1800萬噸以上;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煤炭儲備設施,增強社會儲備能力。加快推進龍口南山LNG接收站儲氣工程前期工作,開工中石化東營原油商業儲備庫、煙臺港西港區原油庫區工程,建成菏澤白廟淺層地下儲氣庫、裕龍石化島外配套油庫,持續完善多層次油氣儲備體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國資委、省糧食和儲備局)
(四)堅決守牢能源安全生產底線。
14.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嚴格落實聯系包保、駐礦監管、安全總監和安全巡查等工作制度,加大“四不兩直”執法檢查力度。建立健全常態化風險隱患自查機制,組織開展重大災害專項整治,推廣建設重大災害風險防控系統。嚴格標準化達標創建,推進智能化建設,提升礦井本質安全水平。(牽頭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東局)
15.加強油氣管道保護。加大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管道、大口徑高壓力天然氣管道、老舊管道等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組織開展占壓隱患排查整治。制定油氣長輸管道外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程,壓實企業主體、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開展油氣管道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完善管道數字地圖,全省高后果區視頻監控安裝比例達90%以上。(牽頭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
16.加強電力安全運行。強化電力運行監測分析和預警調控,提高發電安全運行水平。推動修訂《山東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組織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執法檢查,加強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重要輸電通道安全管理,推動電力設施產權單位落實電力設施保護主體責任,到2025年供電可靠率達到99.95%。組織重點地區開展大面積停電應急演練,切實抓好重大活動和重要時期電力保供,持續提升電力應急處置能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
三、推進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省能源局具體負責綜合牽頭任務,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工作落實。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承擔主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具體組織實施,確保能源保障網建設行動計劃各項工作落實落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強化政策支持。統籌財政資金,加大對清潔能源開發、能源儲備設施建設等扶持力度。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對行動計劃確定的重大項目,在用地、用海、能耗指標等要素資源安排上依法依規予以支持。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推動能源資源合理化配置。(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
(三)強化督導評估。加強行動計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評估檢查,密切跟蹤工作進展,掌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問題,督促進度滯后的地區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省重點能源項目庫,跟蹤督促項目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重點項目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