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2020年自治區財政支持可再生能源應用試點示范項目評審意見的公示》,擬確定9個項目為試點示范項目列入選自治區財政支持范圍。根據公示,9個示范項目總面積達51221㎡,且均應用了太陽能光熱技術。公示期為2020年10月13日至23日。




詳情如下:
2020年自治區財政支持可再生能源應用試點示范項目評審意見的公示
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綠色建筑示范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寧建科發〔2017〕25號)、《自治區財政支持可再生能源應用試點示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寧財(建)發〔2010〕688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暫行管理辦法》(寧建(科)發〔2014〕23號)、《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自治區財政支持可再生能源應用試點示范項目專項資金的通知》(寧建(科)發〔2020〕4號)要求,我廳會同財政廳,組織專家對申報的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項目進行了評審。根據評審意見,經研究,擬確定9個項目為試點示范項目列入選自治區財政支持范圍(見附件)。公示期為2020年10月13日至23日。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標處自治區財政廳經濟建設處。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系電話:0951-5041177(傳真)
財政廳經濟建設處聯系電話:0951-5069422(傳真)
附件:2020年度自治區財政支持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項目表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