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熱發電網報道:“未來如果能有新增一定規模的項目支持光熱行業發展的話,建設效果、建設速度、建設成本肯定都會比目前已經建成的這些項目取得更好和更快的成果。”日前在江蘇常州召開的2020中國國際光熱大會暨CSPPLAZA第七屆年會中,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部太陽能處處長秦瀟在發表演講時如是表示。
演講中,秦瀟向與會代表詳細介紹了可再生能源產業“十四五”發展展望及光熱發電的“十四五”規劃,秦瀟指出,無論是對哪一個能源品種來說,都需要一個市場的載體來滿足,有一定應用市場總量才能夠支持行業規模化發展,并進而實現降本。其實以前的光伏和風電都有這樣一個過程,不可能說光熱因為整體壓力比較大,就可以跳過這樣一個過程,實現跨越式發展,這也不符合一個行業實際的發展規律。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在十四五階段為這個行業爭取創造一個比較穩定和寬裕的發展環境。
關于十四五光熱規劃情況,秦瀟表示,參考以前的從“十五”到“十三五”這幾個5年度的規劃階段,雖然每一次規劃的時候都希望能夠盡早發布規劃的成果,但是我們的單一能源規劃肯定需要與其它的能源品種規劃進行一些銜接,所以我們目前初步的考慮是:到今年年底或者到明年年初能夠在內部形成一個規劃文本初稿,但是正式的發布和實施可能需要到明年年底。

如下為演講光熱相關內容:
對于光熱來說更多要考慮更多元化的利用形式,以及和其它能源品種的結合。
目前,從我們建成和部分在建的項目來看,正在探索并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果,不同的光熱發電形式都有了一些應用。其實從我們最近配合幾家已經建成并網的光熱項目進行技術驗收的角度來看,都能看到非常明顯的成果和效果。在國內和國外的建設環境、運行環境差別非常大的情況下,已經取得了一些非常成熟的建設經驗。
未來如果能有新增一定規模的項目支持光熱行業發展的話,建設效果、建設速度、建設成本肯定都會比目前已經建成的這些項目取得更好和更快的成果。
那么從目前已經運行的一些項目的運行情況來看的話,光熱這項技術的確在對于調峰的支持、調節的速度以及調峰所產生的對應的成本方面都已經體現了一些優勢。但是鑒于我們目前已經建成的光熱項目的體量相對于整個電力系統來說還是占比太小,所以可能對于我們地方性的電網的配合比較有限,所發出的聲音不足以讓地方政府等對光熱有更深入的了解。
就光熱的發展環境來說,我簡單的分為外部和內部。
外部環境來看,肯定是和整個能源電力結構的發展趨勢息息相關。目前我們光熱發電技術的利用以電為主,但是未來可以一定程度上考慮一些熱量的梯級利用,那么這些環節其實與我們外部的經濟收入等發展是息息相關的。同時,其實對于發電這種形式在目前價格機制和結算方式上比較清晰,但是對于熱的部分來說,熱量的價格以及相關機制來說,可能有更多的障礙和政策需要去突破。
內部環境來看,光熱技術的效果和穩定性所帶來的作用從目前來看已經能夠得到比較好的證明,接下來確實是希望能盡量在十四五期間能夠通過一個比較穩定的、和適度擴大的一個市場應用規模,能夠讓中國光熱生產技術體系,從全產業鏈的角度,通過連貫性的一個方式,讓成本實現下降,相關成果能夠盡快得到比較好的體現。
其實,目前在光熱發電行業一直存在一個怪圈:我們光熱行業自己總說新增項目的建設成本、工程建設投資以及度電成本可以下降到多少多少,但對于政府行業部門來說,他們面對的不光是光熱這個行業,還有很多其他電力品種,那么他們就會猶豫。從國內來看,政府部門目前并沒有看到新增的光熱項目價格降到了多少,所以他們就沒有辦法預期給光熱多少的空間來支持成本實現進一步下降。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比較怪的一個循環,因為我們目前沒有這樣一個機制讓國家支持我們。如果無法新增更多的項目,我們也就不能讓他們看到成本下降的空間。
那么在這樣一個怪圈里,我覺得既然國家已經明確未來沒有國家支持補貼,那在這個大環境下,我們光熱技術通過我們已經積累的經驗和我們正在開展的技術研究的一些工作,其實可以與光伏等能源品種進行結合建設,這些其實也已經是有一些國際既有的開發案例。借助這樣一個載體,可以進一步拓展光熱發電技術的應用,也可以從這個角度為未來讓相關國家政府部門支持光熱發展提供一個理由。
再來看十四五光熱的發展路徑,我主要想談以下三方面:規模化發展、技術創新以及發展模式。
無論是對哪一個能源品種來說,都需要一個市場的載體來滿足,有一定應用市場總量才能夠支持行業規模化發展,并進而實現降本。其實以前的光伏和風電都有這樣一個過程,不可能說光熱因為整體壓力比較大,就可以跳過這樣一個過程,實現跨越式發展,這也不符合一個行業實際的發展規律。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在十四五階段為這個行業爭取創造一個比較穩定和寬裕的發展環境。
還有目前提的比較多的是風電、光伏等項目的工程建設進度和電網的建設進度總是有一定的時間差,但對光熱發電來說,這反而是一個優勢。從目前來看,光熱項目兩年左右的建設周期與電網側建設時間上比較協調。
技術創新方面來看,光熱部分的儲能小時數也在逐步的增大。同時目前在考慮風電光伏+電化學儲能利用形式的時候,大家基本上達成一個共識:電化學儲能只能為風電和光伏提供一個日內的調節作用,或者說是小時級的調節作用。從目前的電化學儲能的成本來看,對于風電光伏來說配置兩小時左右的儲能與火電相比可能還具備一定的經濟性。
但說實話,對光伏來說加上兩個小時左右的儲能的話,加寬部分的負荷可以和我們系統性的負荷能有一個更好的匹配關系,相對來說好實現一點。但對于風電來說,尤其是西北地區的風電來說,我們主要還是夜間更適合發電。而且在技術方面來看,冬春季是大發,那么和電力系統負荷側的特性有更大的區別,因此1~2個小時的儲能調節能力可能對于風電的調節作用來說比較有限,這樣的情況下利用光熱特性就會有一個更好的作用,可以提供10小時以上的儲能調節周期以及部分日間的一個調節能力。
如果說我們未來考慮光熱和其他的再生能源品種進行結合,那么對于風電或者是光伏來說結合了光熱以后整體出力的可調節能力肯定是更佳。在這方面來說,光熱肯定是要優于電化學儲能的。
就上述發展模式最近我們也在和一些相關單位在一起研究,未來光熱的發展和投資模式怎么樣來才能使政策制定者能夠在同樣補貼的條件下,盡可能的算得過來賬。目前,從經濟性和技術特性角度來看,光熱和光伏結合一起的建設形式從投資經濟性和電力系統的出力特性角度來看,會是一個更有收獲和價值的技術路線。
我們選擇了青海、新疆、內蒙的一些典型地區,對于光伏+光熱打包之后的整體系統做了一些投資經濟性的測算。結合國內實際的資源和發電特性條件,如果按照不需要補貼、和當地的煤電指導價相對比較接近的一個條件下來考慮,在構成比例方面確實還是需要比較小比例的光熱+比較大比例的光伏才有可能實現與火電目前比較接近的電價。
但上述測算方式并沒有考慮輔助市場的收入。關于這塊在能源規劃和政策機制制定方面,我們和價格司溝通的時候也在討論這個問題。就是說目前的風電和光伏,如果是考慮。一些主動的棄電、考慮一定的平滑度的話,與光熱結合在一起,那么整體發電的總量和發電質量是否能得到一個更好的平衡和協同的作用。在這樣的條件下,采取比如說是一定的電量的總量的范圍以內,進行一個估量的價格,而剩下的電量再進行一些市場的交易,同時再考慮其他的比如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收入。在這樣的機制下,如果能夠進行進一步的引導和推動的話,其實對于光熱來說是比較有優勢的,因為光熱系統在對于系統的調節、整個輔助的響應上都有自己的優勢和特性。這一部分的光熱容量是相對于其他的能源品種,尤其是風光電的條件下,能夠進一步有一些經濟性方面的優勢。
我希望通過進一步推動,能夠盡快有新一批的項目或者說開始下一個階段。關于十四五的光熱規劃,參考以前的從“十五”到“十三五”這幾個5年度的規劃階段,雖然每一次規劃的時候都希望能夠盡早發布規劃的成果,但是我們的單一能源規劃肯定需要與其它的能源品種規劃進行一些銜接,所以我們目前初步的考慮是:到今年年底或者到明年年初能夠在內部形成一個規劃文本初稿,但是正式的發布和實施可能需要到明年年底。
根據這樣的時間節點,目前我們確實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到明年這個轉型的關鍵年,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推進性政策出來,也能夠明確十四五階段的相關政策,并與行業內的建設進度能夠有比較好的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