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抓住當前燃煤發電市場化交易電量已占約50%、電價明顯低于標桿上網電價的時機,對尚未實現市場化交易的電量,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基準價按各地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供需雙方協商或競價確定,但明年暫不上浮,特別要確保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居民、農業等民生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電價,確保穩定。
部署加強市場價格監測預測預警,保持物價基本穩定保障基本民生。要求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促進生豬產能加快恢復,做好進口和儲備調節,增加牛羊肉、雞肉等供應,保障節假日等重要時段食品供應及價格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