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0評論 | 9521查看 | 2016-08-18 13:32:00
CSPPLAZA研究中心:大規模光伏和光熱發電項目開發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理論上來看我國有大量土地可用于太陽能項目開發,但在實際操作層面,土地問題正在成為項目開發面臨的一大難題。有媒體甚至將拖欠補貼、棄光限電和土地問題并稱為光伏行業三大難題,光伏電站違規用地更是屢禁不止。而在光熱發電市場啟動后,土地問題和用地矛盾預計也將更加突出。
美國可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結合美國太陽能發電項目開發的實際情況就太陽能項目的土地利用問題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不同的太陽能發電技術對土地的總體用地需求有較大不同,該報告對小規模光伏項目、大型光伏電站和光熱電站分別結合實際項目案例進行了匯總分析。
根據該報告數據,從單位發電量用地來看,大型光伏電站(>20 MW)的平均土地總利用面積(Total Area)為3.4英畝/GWh/年,直接用地面積(Direct Area)為3.1英畝/GWh/年;光熱發電項目的平均土地利用面積為3.5英畝/GWh/年,直接用地面積(Direct Area)為2.7英畝/GWh/年;小型光伏(>1 MW, <20 MW)項目的平均土地利用面積為4.1英畝/GWh/年,直接用地面積(Direct Area)為3.1英畝/GWh/年。
同時,根據光伏系統是否帶跟蹤系統,光熱發電系統的四種不同技術路線,其土地利用面積情況又各有差異。具體請見下表(Total Area指的是項目的總體用地需求,即場址邊界線以內的所有面積。Direct Area指的是項目的直接用地面積,不包括場內的閑置未利用面積。1英畝≈40.5畝):
本報告長達47頁,對美國的光伏和光熱發電項目的土地利用情況作了詳細的分析,雖然國別不同,實際的項目開發用地情況會稍有不同,但對中國的光熱項目用地情況分析仍有較強參考價值。了解更多詳情,請下載附件完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