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夏發改委 | 0評論 | 6139查看 | 2016-02-19 12:59:00
2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在其官網上,發布公告稱,根據《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第11號令),項目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原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原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此次被叫停的光伏、光熱項目10個,裝機容量共計23.25萬千瓦,其中包含寧夏鹽池哈納斯能源公司鹽池高沙窩光熱試驗電站92.5MW工程項目。
此前,哈納斯新能源集團總裁馬富強曾于2011年宣布該項目正式開工,哈納斯投資共22.5億元,是國內首個槽式太陽能-燃氣聯合循環發電示范項目。該項目規劃容量 92.5MW,計劃于2013年10月建成投產,建成后相當于每年節約標準煤10.4萬噸。

表:被叫停的10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