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0評論 | 4596查看 | 2015-08-12 21:05:00
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為了促進太能能產業在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的快速發展,近日張家口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印發張家口市太陽能光伏開發利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提出鼓勵企業及個人利用先進高效的光伏產品及技術,參與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建設,支持光伏扶貧開發建設項目,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以及光熱發電項目。
此前國務院正式批復《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發展規劃》,同意設立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明確提出在張家口建立國際領先的“低碳奧運專區”。在示范區發展規劃中,太陽能光伏發電到2020年實現600萬千萬的發電裝機,到2030年實現2400萬千萬的發電裝機,同時對太陽能光熱發電也給予了較高的發展規劃目標,提出到2020年在該地區實現100萬千瓦光熱發電裝機,到2030年實現600萬千瓦光熱發電裝機。
管理辦法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將太陽能光伏的開發利用列為能源發展優先領域,積極推動太陽能光伏發電市場的建立和有序發展。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投資太陽能光伏開發利用,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全市太陽能光伏發電規劃由市發改委負責編制,規劃應包括開發場址、開發規模、開發順序、電網接入及送出等內容,并綜合考慮開發條件、電能消納及相關產業的帶動作用,經市政府批準報批省發改委確認后執行。
?鼓勵企業及個人利用先進高效的光伏產品及技術,參與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建設,支持光伏扶貧開發建設項目,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以及光熱發電項目。
?鼓勵已與我市簽訂光伏項目開發協議的企業在張家口市注冊一般納稅人企業并在當地貸款、投保、采購當地生產的設備和材料及利用先進技術投資新能源制造產業。
?對于已經獲得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因企業自身原因在有效期內未開工、未竣工的,2年內不再安排企業新的建設計劃,對未開工企業取消省發展和改革委取消其年度建設計劃。
?光伏發電站工程未按規定程序擅自開工建設,電網企業不予其并網運行,已并網的不得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電價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