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那曲市粵水電能源有限公司就色尼區粵水電150MW光熱+1200MW風電一體化項目光熱部分-標段1-EPC+O總承包預招標發布預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說明:項目概況以當前初步接入方案為基礎,后續存在接入方案和建設內容調整可能。
本項目為新建150MW光熱+1200MW風電一體化項目,按功能分區,一次規劃建設。項目光熱廠址位于那曲市色尼區,廠址中心東北距色尼市中心約75km,場址西側有京藏高速和國道G109通過,交通較為便利。廠址區域用地性質為國有草地,現狀主要為退化、半退化的天然牧草地,場地中間存在部分沼澤草地需要避讓,用地符合國家相關土地政策。廠址區域場地地貌類型屬高海拔丘陵山間洼地,場地坡度在10以內為主,整體地形較平坦,海拔高程在4700m-4900m(1985國家高程基準)之間。
光熱發電工程裝機規模1X150MW,采用熔鹽塔式技術路線,鏡場總采光面積不小于120萬平方米,儲熱系統額定容量3436MWht(以汽輪機額定效率折算等效不低于儲熱時長按10小時,儲罐容量按12小時來設計,預留2小時的儲熱容量空間便于后續項目經濟性變好后技改),儲熱介質與傳熱介質均選用二元熔鹽,其質量組分為40%KNOg+60%NaNO;。本項目1X150MW光熱發電機組的蒸汽發生系統包含1套100%容量自然循環方式蒸汽發生系統,包括預熱器、蒸發器、過熱器、再熱器、啟動泵等。汽輪機選擇高效中間一次再熱150MW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輪機組。本期1X150MW機組廠內220kV出線一回,接至廠區西北側新建的220kV匯集母線,之后與風電場1#升壓站220kV送出線路一起打捆送出至南側烏瑪塘變電站(具體以國網電力公司電力接入批復為準)。鏡場區采用電纜溝敷設,出鏡場區后采用架空敷設,出線長度約5km。接入系統方案最終以接入系統設計及其批復意見為準。(注:本招標文件中“額定儲熱容量”即為“有效儲熱容量”)。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主要涉及一個標段,采用委托公開預招標的方式。
Ⅰ標段:EPC+O總承包
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招標范圍:保障本項目1×150MW熔鹽塔式光熱電站及配套的220kV升壓變電系統、一體化集控展示中心(具體實施方案經招標人確認后方可實施)按期投運及竣工驗收而開展的全過程勘察設計(可研除外),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設備和材料(含熔融鹽的供應及化鹽服務)采購、設備材料監造、保管;建筑工程(包括通水、通電、通路、通訊、通氣、地基處理、場地平整及防洪工程等)、安裝工程、臨時工程、取水工程、環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施工;項目管理、調試、試運行、移交生產、專項驗收、功能試驗、初步驗收、性能試驗、達標創優、并網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專題驗收;科研課題研究、技術服務、培訓、配套服務等,以及缺陷責任期及質量保修期服務等(含缺陷責任及質量保修責任的整改、修復、替換、完善)。
另:本次報價包含25年運維(運行檢修維護)費用,其中前3年運行維護費用包含在EPC固定總價內,剩余22年需一次性逐年報價,在EPC總承包(前三年運行維護)結束后,第4年開始的運維費用由招標人在年度運維費用預算中逐年列支。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工程勘察設計(可研除外)
本項目1×150MW熔鹽塔式光熱電站及配套的新建220kV升壓變電系統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工程概算、技術規范書、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工程預算、配合發包人委托第三方審查施工圖(含費用)、施工圖技術交底、工程量清單、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工程建設全過程設計服務等。向招標人(或項目發包人)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詳勘及地形測繪文件、方案設計文件、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竣工圖文件、其他設計相關文件及相關第三方審查意見文件。對于設計工作必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專題報告:光熱項目汽輪機本體疏水專題報告、熔鹽泵選型專題報告、汽輪機選型專題報告、化鹽方案專題論證報告、定日鏡選型及鏡場優化布置專題報告、熔融鹽系統加熱、伴熱系統專題報告,吸熱器系統參數控制策略及鏡場智能調度專題報告、動力島區總平面布置優化專題報告、風電新能源及配套儲能供光熱廠用電的專題研究報告、一體化項目(150MW光熱+1200MW風電)集中控制方式專題報告、廠前區生活污水處理專題報告等。
(2)設備、材料、臨時設施的采購供應
項目建設所需的一切設備、材料(含熔融鹽的供應及化鹽服務)、臨時設施(含拆除)、環保水保設施等均由投標人負責采購供應、運輸(含運輸保險及倒運)、保管。光熱發電站承包人采購的主要設備材料應從《設備材料采購短名單》中擇優選擇。設備采購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項目:
1)聚光集熱系統供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①定日鏡本體(含鏡片、支架、連接件、傳動部件、立柱及附件);
②鏡場電氣系統(鏡場變壓器、電纜等);
③鏡場控制系統(含控制系統內部通信);
④鏡場其他輔助系統(含校正系統,氣象系統,清洗車,鏡場內部配電系統,鏡場供貨設備的火災報警及其監控系統、線纜接線端子、紅外相機及其附屬設備);
⑤吸熱器本體(轉換層平臺以上所有設備、熔鹽管道、緩沖罐及相關設備);
⑥吸熱器配套設備(電氣系統、儀控系統、監控系統、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壓縮空氣系統);
⑦其他附屬設施設備;
⑧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
2)蒸汽發生系統部分:
①設備本體(包含預熱器、蒸發器、汽包及升下降管、過熱器、再熱器);
②設備本體閥門儀表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設備本體疏鹽、排氣、取樣、充氮保護等接口所需閥門及附件,SGS系統所需的主動、被動安全閥門及必要監測儀表);
③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不含設備間連接管道)。
3)熱力系統部分:
①汽輪機回熱系統,包含各級抽汽逆止閥及其控制系統中的設備,低壓加熱器及其附件;
②汽輪機軸封供汽系統,包含軸封加熱器,軸封管道,儀表等;
③汽輪機凝汽系統:三級減溫減壓器及其控制系統(包括節流閥、隔離閥,消能裝置等),凝結水箱及其儀表附件;
④汽輪機疏水系統,包含疏水管道及其疏水閥門,疏水擴容器及其相關儀表等;
⑤汽輪機潤滑油系統,包含潤滑油泵,油煙風機,油箱,濾油器,冷油器及管道等;
⑥汽輪機頂軸油系統(頂軸油泵及附屬閥門、管路)
⑦汽輪機控制系統,包含DEH,ETS,TSI系統;
⑧汽輪機本體及輔助系統熱工儀表及設備;
⑨汽輪機末級葉片安全監測系統;
⑩發電機本體:包含底板、地腳螺栓、冷卻器、電加熱器、發電機出線銅排、安裝材料、發電機本體相關的測溫元件、現場接線盒以及接線盒與測溫元件之間的預制電纜;測量振動信號的相關支架;
?勵磁系統:包含AVR自動勵磁電壓調節器、包括試驗、調試轉接插件及專用儀表等、勵磁電源系統設備、硅整流系統設備、自動調節勵磁裝置、自動滅磁裝置、過壓保護、交直流勵磁接口、轉子過電壓、接地保護裝置、電壓、電流互感器、變送器、起勵裝置等;
?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
4)儲罐系統:包括但不限于儲熱系統范圍內的設計、設備供貨、安裝指導、調試指導。設備供貨界限以儲熱系統包括但不限于儲罐、熔鹽泵、熔鹽閥門和汽水閥門、電伴熱、熔鹽電加熱器(如有)、電氣和儀控系統成套設備、儲熱系統的管道、保溫及防腐、所有設備和管道的支撐結構。(注:對于本供貨范圍內未列出,但從技術、安裝、運行、維護角度看應由投標方供貨的,組成系統完整性的附件及設備,投標方應承諾供貨,且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5)電氣一二次系統:包括但不限于電氣系統范圍內的設計、設備供貨、安裝指導、調試指導。設備材料供貨界限包括但不限于:主變、廠高變、站用變、接地變、高低壓開關柜、GIS、無功補償裝置等一次設備及風電新能源及配套儲能供光熱廠用電設備設施,以及計算機監控與保護、通信、通訊及計量設備、交直流一體化電源、電力電纜、控制電纜、接地材料、電纜橋架、電纜支架、銅排、防火封堵材料、消防煙感報警系統和視頻安防及安全警衛系統的設備、材料等。(注:對于本供貨范圍內未列出,但從技術、安裝、運行、維護角度看應由投標方供貨的,組成系統完整性的附件及設備,投標方應承諾供貨,且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本標段不包含風電新能源系統、儲能系統、風電新能源及配套儲能220kV送出線路。本標段包含光熱電站內220kV母線、220kV至35kV廠用電(風電新能源供光熱廠用電線路)降壓變壓器、35kV光熱廠用電配電裝置及光熱廠用饋線柜至光熱電站35kV配電裝置間的電纜及電纜敷設。另外本項目未取得接入系統批復,最終方案將以接入系統批復為準。)
6)熔鹽采購:所有熔鹽材料的采購、運輸、現場保管等。
(3)本項目全部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光熱廠區(不限于聚光集熱系統、儲熱系統、蒸汽發生系統、熱力系統、水處理系統、供水系統、電氣工程、儀表與控制系統、附屬生產工程等主輔生產工程)、配套的220kV送出工程、以及與廠址有關的單項工程(不限于交通運輸工程、水質凈化工程、給排水工程、地基處理工程、廠區、施工區土石方工程、臨時工程、線路工程等)、進場道路、場內檢修道路、遷改道路工程(四級公路標準)、集電線路、廠區圍欄、防洪、安全設施標準化(含圍欄、標識、標牌,滿足安全設施標準化清單)、地基處理及場地平整、臨時設施施工及拆除(包括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臨時辦公生活房屋及設施,混凝土拌合系統)、場地清理(含遷改、拆除等)、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設備材料保管運輸及二次倒運等;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設備、材料物資保管及倒運、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建安一切險由招標人購買、其余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等由投標人購買)。保障本項目1×150MW熔鹽塔式光熱電站及配套的新建220kV升壓變電系統順利并網投運的所有工作任務。(本次招標范圍包括熔鹽電加熱器間,具體實施方案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4)本項目全部安裝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建設所需的一切設備安裝工作及包含本項目光熱發電站所有建筑物的室內裝修裝飾(含窗簾)、室外裝修裝飾,通風、空調、暖通、供氧及消防系統,辦公及生活設施、設備及家具配置齊全(標準:設施、材料等均采用國內一線品牌,所配置設施滿足生產生活需求,光熱電站廠前區建筑物和發電島有人值班建筑物必須配置彌散式制氧系統,其他區域酌情按需配置彌散式供氧系統)。
(5)本項目全部調試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裝(含二元熔鹽化鹽)、調試、試驗及所有相關檢查測試、文件,及質量監督、技術監督等,費用已包含在總價內;單體調試、分系統調試、整體調試、整機啟動、聯調、試運行(試運行所需人員、設備、材料、燃料、電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條件以及試運行費用等均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等。電氣實驗室設備應由投標人按照項目實際需要充分考慮到投標人報價中,后期不予追加合同費用。
(6)配套的220kV送出線路電纜溝工程
滿足風電場1#升壓站雙回送出線路其中一回分支接入光熱發電島220kV光熱母線的線路及光熱母線風電送出塔之間的光熱風電打捆送出外送線路的電纜溝建設工程,(具體以國網公司的接入批復為準)。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土建工程等工作,外送線路不包含。
(7)負責本項目開工前相關準備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臨時辦公生活房屋及設施,開工儀式(如政府有要求)、標志標牌及宣傳標語制作安裝等,達標創優。
(8)運行檢修維護服務
“3+22”年期運行維護(首次3年運行檢修維護期以系統經過初步驗收并進入240小時試運行結束后經發包人確認并辦理移交生產鑒定書之日起)工程范圍: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通訊網絡、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人工費、日常檢修及按行業要求定檢大修等工作。其中前3年運行維護費用包含在EPC總承包總價內,剩余22年需另行簽訂運行檢修維護合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前3年運行維護結束后雙方協商解決,具體詳見運行檢修維護合同條款)。后22年的運行維護工作仍屬于承包人(即EPC總承包單位)的責任范圍,其中人工費、修理費(包括全部類型檢修)、材料費、設備更換費用、消耗性耗材以及設備備品備件等相關費用全部包括在內。
(9)其他服務工作
負責完成本項目滿足開竣工的全部支持性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通訊網絡(作為后期生產用通訊設施,含投運后三年網絡費);項目管理、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辦理使用證、竣工驗收、科技創新、檔案竣工移交歸檔、EPC工程包含首個3年期運行維護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光熱項目場區征租地(永久建設用地及長期租地)工作由投標人協助招標人完成,土地征租費用由招標人(或項目發包人)支付,承包人負責在施工結束后恢復原始地貌。施工期間臨時用地租賃及其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如土地補償、青苗補償、遷移補償、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安置補償、農網(通訊)線路、現有交通道路改遷等);辦理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所有許可文件并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證辦理等。
(10)項目并網驗收
負責完成本光熱電站并網主體滿足電網涉網安全能力要求的全部服務工作,負責辦理本工程并網驗收(滿足電力公司的最新標準要求)、各種證照手續,滿足電網建模要求(新能源場站機電、電磁暫態建模等),完成各種檢測、試驗、調試、校驗、聯調、240小時試運行、整體工程的驗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檢測驗收、消防工程驗收、質量監督檢查等)、施工期和試運行期沉降觀測、性能試驗(包括但不限于快速頻率響應入網檢測試驗、AVC性能試驗、SVG性能試驗、設備涉網試驗等內容符合電網要求)、【240】小時試運行的技術支持、質保期服務、工程保險購買、售后服務、人員培訓、消缺等全過程工作;接入電網等所有手續的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電力質監站全程驗收并取得報告;可再生能源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報告;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并取得報告;電科院技術監督驗收并取得報告;保護定值計算及備案;省(地)調并網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自動化點表、通訊業務辦理、調度命名及設備編號、調管權限范圍劃分、省(地)調各專業資料報送及錄入,辦理過程中如遇增項按照電網公司新要求辦理等】,并支付相關費用,并確保所采購設備通過上述檢測(如有),其他相關協調工作及配合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以上如有);
(11)科研創新項目
本項目位于高海拔地區,具有一定的科研屬性,為各級政府部門決策新能源發電技術路線、新能源配比提供實際依據和技術支持,也將成為當地科技美學的地標項目。為此目的,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系統性的數據收集工作,結合大數據分析與計算能力,對運行模式進行優化,實現光熱系統的全自動運行方式,從而在高寒、高海拔條件下對光熱技術進行有效驗證。因此,本項目將開展高原特殊科研研究(具體研究專題和試驗內容、設備、材料等,在建設過程中根據專題會議研究后確定)。申報并獲得專利10項及以上(其中至少3項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3項及以上;高水平科技論文5篇(其中2篇為SC III區論文),內容必須為創新研究報告中的內容;配合完成項目相關其他外部科研項目、示范項目策劃及申報。以上科研成果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享有署名權。
(12)在工程范圍內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事項如未在報價文件中列出,視同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由承包人承擔。
以上承包范圍內所產生的費用均包含在工程報價內,發包人不另行支付。
為了加強質量控制,承包人采購的主要設備材料應從《設備材料采購短名單》中擇優選擇。
EPC+O總承包以委托公開預招標從市場上選擇有實力的總承包及運行維護企業進行EPC+O總承包施工及后期運行維護工作。
承包方式:EPC固定總價承包,首期3年運行維護費用包含在EPC固定總價中。
項目質量標準:
按國家、地方及行業的光熱工程驗收的相關規程規范要求,滿足達標投產考核標準要求。
工程質量標準:
勘察、設計質量優良,質量管理達標、內業資料規范,并保證勘察、設計成果滿足現行規程規范,滿足電站安全穩定運行、便于檢修維護、電網調度管理等要求,滿足招標文件及發包人要求。
工程實體質量最低標準為國家及行業規范合格要求,其施工過程或實體工程質量必須滿足以下要求:按照驗收標準要求,各分項、分部、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合格率達到100%;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滿足電網驗收、達到一次性驗收投產目標值;不發生質量事故,不留工程隱患;項目文件應完整、準確、系統、有效、規范,歸檔及時,案卷質量符合規程規范要求。
項目建設地點: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
計劃工期:
總工期24個月(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4月13日,并網發電日期2027年10月31日,完工日期2028年4月12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單位簽發的開工令為準)。投標人應根據招標人的工期要求編排施工進度計劃。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招標人有調整施工進度的權利。具體開工日期見開工通知書。各工期節點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條。
投標人主要資格要求:
業績要求: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前具有至少1項已完工或正在實施的50MW及以上塔式熔鹽光熱發電工程EPC總承包業績,(已完業績證明以發包人出具的并網證明日期為準,在建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已完工或在建業績均需提供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等合同證明材料,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運維業績要求: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前具有1個50MW吸以上塔式熔鹽光熱發電場站的1年及以上的運維業績或者提供擬專業分包運行檢修維護單位的光熱場站的運維業績(EPC總承包合同中包含運維的,可視為投標人業績),業績均需提供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等合同證明材料。
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公告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