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中國電建集團山東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就新疆精河一體化基地項目熔鹽采購項目發布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新疆精河新華光熱項目位于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縣,項目總占地面積約44600畝;位于精河縣五臺鎮國道G30以北,場址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44.649°,東經82.041°,距精河縣區約65km;場址不涉及國土,林業等限制性因素,現狀均為未利用地。場址附近有國道G30路過,進場現有公路與附近縣道或省道相連,交通較便利。本工程100MW光熱儲能電站采用塔式聚光發電技術路線,設計安裝16179塊32.76㎡的中型定日鏡,集熱面積為530024㎡,儲熱時長為8h。熔鹽塔式太陽能熱發電站配套汽輪機形式為超高壓、一次中間再熱、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汽輪機額定容量為100MW。精河西升壓站接入375MW光伏裝機容量和100MW光熱裝機容量,擬通過1回220kV架空線路接入博樂賽里木750kV變電站(具體以最終電力系統接入批復為準)。本工程采用二元熔鹽(60%硝酸鈉與40%硝酸鉀)作為吸熱介質和儲熱系統儲熱介質。儲熱系統設1個冷熔鹽罐和1個熱熔鹽罐。
采購范圍:硝酸鉀鹽、硝酸鈉鹽供應及相關服務,包括:現場硝酸鈉的運輸、卸載和存儲(注意固態鹽的存儲應符合當地政府安全管理要求)、熔化熔鹽并注入熔鹽儲罐。


供應商資格要求:
本次談判要求供應商具備以下條件:本次采購接受聯合體響應,允許不超過2家獨立法人組成聯合體。本次談判采購不接受代理商。
(一)供應商獨立響應的,須滿足以下全部要求:
1、供應商為生產廠家,必須是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當地應急部門認可生產硝酸鉀、硝酸鈉等危化品的相關許可(附資質掃描件),應具備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體系認證。
2、供應商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1個5000噸以上熔鹽供應合同(硝酸鉀、硝酸鈉或硝酸鉀和硝酸鈉)(附合同掃描件);
3、供應商應具有熔鹽儲存或類似危化品管理技術服務業績,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擁有新疆地區危化品存儲管理業績,具有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地方備案等經驗(附合同掃描件)。
4、供應商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供應商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一個化鹽業績(附合同掃描件);
6、供應商應具有危化品運輸資質或與有危化品運輸資質的公司簽訂運輸協議,按照新疆地區危化品運輸管理相關要求運輸(附運輸合同掃描件)。
7、供應商現場倉儲管理人員至少配備1名以上化工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需在供應商公司繳納社保半年以上)(附相應人員資質證明材料)。
8、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9、供應商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二)以聯合體方式響應的,聯合體應由化鹽單位與熔鹽生產廠家組成,熔鹽生產廠家作為牽頭方,并滿足以下全部要求:
1、聯合體雙方必須是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應具備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體系認證。
2.聯合體牽頭方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當地應急部門認可生產硝酸鉀、硝酸鈉等危化品的相關許可(附資質掃描件)。
3、聯合體牽頭方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1個5000噸以上熔鹽供應合同(硝酸鉀、硝酸鈉或硝酸鉀和硝酸鈉)(附合同掃描件);
4、聯合體牽頭方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聯合體一方應具有熔鹽儲存或類似危化品管理技術服務業績,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擁有新疆地區危化品存儲管理業績,具有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地方備案等經驗(附合同掃描件)。
6、聯合體一方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一個化鹽業績(附合同掃描件);
7、聯合體一方應具有危化品運輸資質或與有危化品運輸資質的公司簽訂運輸協議,按照新疆地區危化品運輸管理相關要求運輸(附運輸合同掃描件)。
8、聯合體一方現場倉儲管理人員至少配備1名以上化工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需在供應商公司繳納社保半年以上)(附相應人員資質證明材料)。
9、聯合體雙方均應具有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10、聯合體雙方均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時間節點:
談判采購文件的獲取時間:2025年03月28日17:00前;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響應截止時間,下同):2025年04月02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公告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