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 0評論 | 2770查看 | 2013-10-23 08:41:49
“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6項,近期還將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李樸民就加快轉變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減少投資審批事項是這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一個重點。國家發改委在征求地方、部門、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了取消和調整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的建議,向國務院上報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將于近期發布。經過這次修訂目錄,共取消、下放和轉出涉及企業的投資核準事項40多項。
取消和下放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意味著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放開或者門檻放寬,有利于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動力和活力,為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推動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比如,取消企業投資開發新油田、新氣田項目核準,取消電力市場份額核定、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等審批事項,可以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落實企業自主經營權,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更好釋放改革紅利,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李樸民說。這輪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僅僅是一個開端,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繼續以減少行政審批為突破口,大力推進職能轉變,進一步簡政放權。總的考慮是:堅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凡是市場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決定、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堅決取消審批,凡是可以下放給地方的事項堅決下放給地方。
具體到投資管理上,一方面,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嚴格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范圍,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同時,抓緊修訂出臺投資項目核準管理辦法和備案制指導意見,規范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的核準、備案行為,并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后續監管。另一方面,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對于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進一步簡化手續、優化程序、在線運行、限時辦結,進一步提高管理的科學化水平,進一步為各類投資者服好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