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網江蘇方面消息,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蘇發改價格發〔2023〕555號)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為緩解重大節日期間電力階段性供大于求的現象,鼓勵和引導有調節能力的連續生產工業電力用戶主動增加用電負荷,提升電力系統整體效能,對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業用電試行重大節日深谷電價。
深谷電價執行方式
1.執行對象
江蘇省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業用電
2.執行日期和時間
每年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期間。前述三個節假日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
2023年國慶節期間深谷電價執行日期為9月29日-10月6日。
執行時間為每日11:00-15:00。
3.執行標準
深谷段電價=平段電價-峰段電價×20%
4.分時電價時段劃分
9月29日-10月6日深谷電價執行期間,分時電價時段劃分為:

10月7日起,恢復執行峰、平、谷分時電價,分時電價時段劃分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