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集中精力開展“大干40天,奮戰200日,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行動,堅決打好“七大戰役”,為自治區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作出寧東貢獻。5月31日,寧東基地出臺穩經濟保增長促發展一攬子政策措施,從促進工業經濟增長、持續擴大有效投資、加大財稅金融扶持、降低生產要素成本、保障能源供應穩定、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營造最優發展環境7個方面明確38條具體政策措施,確保經濟實現質的穩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促進工業經濟增長方面明確6條措施。一是加強運行監測調度,堅持每月調度分析,開通企業服務直通車,“一企一策”“一廠一案”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要素供應、融資、勞動用工等實際問題。二是鼓勵企業增產增效,每年安排財政資金1000萬元,對穩增長貢獻突出的重點企業進行獎補;對新投產項目(生產線)當年工業總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當年產值超過1億元的再追加獎勵10萬元。三是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對年產值首次超過500億元、400億元、300億元、200億元、100億元和50億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四是激勵企業上規入庫,當年建成當年入規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入庫當年產值達到1億元以上的再追加獎勵10萬元,上年建成次年入規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五是發揮頭部企業帶動作用,為下游企業提供原料和生產要素保障并簽訂長期供貨合同的上游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資金獎勵,協作配套的規模以上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對認定為自治區、寧東基地主導產業鏈“鏈主”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0萬元資金獎勵。六是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對新增限額以上規模以上的服務業企業分階段給予10-20萬元的獎勵,對主輔分離、“產轉法”“個轉企”企業以及年營業收入達到5億元以上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持續擴大有效投資方面明確4條措施。一是抓好重大項目謀劃儲備,確保每年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0%以上。二是促進有效投資落地見效,每年安排財政資金2000萬元,對擴大有效投資貢獻突出的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三是加大技術改造投資力度,每年安排財政資金1000萬元,支持企業進行行業對標改造,對達到行業領先示范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300萬元資金獎勵。四是持續開展精準招商引資,支持“鏈主”企業引進和培育配套產業,對實際配套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的區內或招商引資配套企業,每戶給予“鏈主”企業一次性100萬元資金獎勵;對科技含量高、帶動能力強、質量效益好的大項目,可適當放寬入園準入標準;加大對本地企業支持力度。
加大財稅金融扶持方面明確4條措施。一是落實落快減稅降費政策,認真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一系列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最大限度釋放稅費政策紅利。二是用活用好金融扶持政策,持續開展“政銀企”對接會;鼓勵金融機構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將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特許經營收費權等納入抵質押范圍;對在境內外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資金獎勵。三是用好用足政府性融資擔保,持續開展政銀保擔業務合作,鼓勵擴大擔保放大倍數。鼓勵設立民營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或信用保證基金;加大續貸支持力度,適度增加政策性轉貸資金規模,企業單筆使用額度由40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對普惠型中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四是做大做強委屬國有企業,進一步創新合作機制和模式,通過股權投資或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加大重點產業和重大項目投資力度。
降低生產要素成本方面明確7條措施。一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對引進的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在執行現行電價基礎上,從企業取得第一筆銷售收入起,給予1-2分/千瓦時補貼。二是降低企業蒸汽成本,健全煤熱聯動機制,建立統一的價格調節機制,2022年1月1日—6月30日,給予供熱(汽)企業20元/噸補貼,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給予10元/噸補貼。三是降低企業物流成本,認真落實寧東基地招商引資物流獎勵政策,將當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企業標準調整為當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企業;對承租委屬國有經營性危化停車場的運輸企業,減免6個月租金。四是降低企業用工成本,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每人給予1000元一次性補助;企業新招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并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繳納各類社會保險的,每人給予1000元一次性補助。五是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對承租委屬國有經營性房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減免或緩交租金,支持區域內大中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商業街區、商務樓宇等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六是強化項目要素保障,推行產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加快推進水務一體化改革,拓展水權市場化交易,全力保障重大項目用能指標,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七是完善“九通一平”設施,對新建項目的場地平整實行后補助方式,按照審定金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
保障能源供應穩定方面明確4條措施。一是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對客貨運司機、快遞員出入外省區進行免費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啟用寧東服務區應急物資接駁站,建設211國道檢查站和鴛鴦湖出口疫情防控應急停車場。二是加快實施能源建設項目,加快建設國家大型光伏基地、競爭配置光伏、離網制氫光伏和光熱等項目,推進新型儲能設施和油氣氫電綜合能源中心建設,鼓勵煤電企業實施“三改聯動”改造,統籌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三是提高煤炭保障供應能力,加快推進規劃礦區總體規劃,爭取核增核準一批先進產能煤礦;加快建設寧東基地“外煤入寧”鐵路通道,推進煤炭“公轉鐵”,提升煤炭調入能力。四是提高能源儲備保障能力,支持建設煤炭儲備基地,鼓勵燃氣企業加強區域合作,多途徑、多方式購進天然氣資源。
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方面明確8條措施。一是加快推動二次創業高質量發展,大力發展非煤產業,推動現代煤化工與清潔能源產業互補融合,推動現代煤化工與化工新材料、高端化學品產業高效融合,推動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深度融合。二是加快推進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烴、煤制乙二醇、精細化工、高性能纖維及可降解塑料、鋰離子電池、電子材料和專用化學品、清潔能源、綠色環保九個細分產業鏈和高端產業集群。三是培育壯大優勢特色產業集群。通過3-5年時間,培育產值過500億元的產業集群4個、過100億元的產業集群2個,力爭培育產值過千億元的產業集群1個。四是著力打造“中國氨綸谷”,采用先進適用技術,打通氨綸上下游全產業鏈,強力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五是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產業,有序推動氫能制、儲、輸、加、用等全產業鏈發展,實施并網和離網光伏電站工程、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試點工程、規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工程、綠氫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綠氫加注和儲運示范工程、綠氫儲能和燃料電池示范工程、氫能重卡組裝及推廣應用工程、氫能機車示范應用工程、天然氣摻氫示范工程,打造國家可再生能源制氫耦合煤化工示范區、西部綠氫產業示范基地和寧夏氫能產業先行區。六是提升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制定出臺加強科技創新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和科技創新20條政策措施,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力度,加大高層次人才、創新團隊、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培養力度;加快建設智慧園區,有序推動工業互聯網建設。七是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節能降耗、深度節水、二氧化碳減排攻堅戰,有力有序做好碳達峰工作,開展二氧化碳捕獲、利用與封存示范(CCUS/CCS);對企業生產產品綜合利用固廢1萬噸/年以上,每噸固廢補貼10元;每年財政安排4000萬元,支持粉煤灰等工業固體廢棄物規模化外運;每年財政安排1億元,加大非常規水綜合利用,提升水資源綜合利用效率,重點支持礦井疏干水深度處理和回用。八是提升區域協調發展水平,深化與黃河“幾”字彎都市圈、能源“金三角”等地區交流,創新合作機制,拓展合作領域;創新區域一體化發展新機制,推動構建以銀川為中心,輻射融合寧東、吳忠、石嘴山的都市經濟組團,實現與首府城市的融合發展。
營造最優發展環境方面明確5條措施。一是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牢固樹立“親商愛商”“項目為王”理念,持續塑造“寧東速度”“寧東效率”“寧東品質”;實行“一張網絡管審批”“不見面審批”“一窗通辦、跨省通辦、一件事一次辦”,實現辦事不出園區。二是幫助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采取有力措施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扎實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加大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三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線,認真做好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及時下達中央、自治區和本級財政救助補助資金,精準做好困難群體幫扶,為低保、特困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四是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堅持總策略總方針不動搖,把外防輸入作為重中之重,堅持依法科學精準防控,堅持人、物、環境同防,緊盯關鍵,嚴把入寧關口,嚴防疫情輸入。五是切實抓好安全風險防范,打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收官之戰,扎實開展危化品安全集中治理、城市燃氣專項整治和自建房專項治理,深入開展化工及危險化學品企業專家指導服務,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力度,突出外包服務單位隱患排查,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扛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決防止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