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國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監管局發布《關于加強應用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廣東、廣西、海南省(區)能源主管部門加快出臺本地區新型儲能專項規劃或發展方案,支持各類儲能技術、調控技術攻關,充分考慮建設大容量、長時儲能、綜合應用的示范項目,推動規劃項目盡早投運。
支持新型儲能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加快修訂出臺相關市場交易規則,明確新型儲能參與一次調頻、二次調頻、深度調峰等輔助服務的具體規則。推動完善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明確相關輔助服務費用向用戶側疏導。完善電源側儲能的補償機制,支持火電等常規電源聯合新型儲能參與調峰、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提高新能源配置儲能的補償力度。支持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以“共享儲能”模式或直接參與電力市場方式拓展商業模式。支持用戶側儲能聯合高載能工業負荷、5G基站、充電網絡、工業園區等負荷資源及小型新能源等分布式電源通過聚合形成調度直控型“虛擬電廠”、“綜合能源服務商”等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電網企業和電力調度機構要盡快研究制定新型儲能設施并網調度運行規程和調用標準,明確調度關系歸屬、功能定位和運行方式,充分發揮新型儲能作為靈活性資源的功能和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