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目標的提出,給新能源行業發展定了調。從全球發展趨勢來看,國際能源署研究認為,2035年前后,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將超過煤電和氣電,成為第一大電源。彼時,預計全球新能源發電量占比將超過20%。
過去十年,新能源發電成本快速下降。據統計,2010年至2019年間,全球光伏發電、光熱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的平準化度電成本(LCOE)分別下降了82%、47%、39%和29%。目前,風光裝機加起來已經超過水電,到2030年前后,我國新能源累計裝機容量有望超過煤電,發電量占比將達20%,甚至超過30%。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發電成本仍然有比較大的下降空間,特別是光伏發電,未來10年還有58%的下降空間。同時,到2025年,除東北三省和內蒙古外,其他省份光伏發電平均度電成本將普遍低于本省份陸上風電平均度電成本。
“十四五”期間,新能源行業不僅要做大規模,更要謀求高質量發展,需關注幾個關鍵性問題:一是平衡發展速度和發展質量。新能源發展過程中,一直在好與壞之間尋找平衡。“十四五”期間,更需要實現速度和質量的平衡。二是總體與局部的差異性給政策制定帶來挑戰。目前,青海新能源發電量占比已經達到31.4%,寧夏、甘肅、內蒙古、新疆都已超過20%,有些地區的消納,尤其是系統性的問題仍然存在。三是集中與分散開發并舉。過去我們老在講東中部分散式開發能否滿足未來地區能源發展需要,而從2030年、2060年的目標提出可以看到,新能源的發展空間是非常大的,要做到各有所長,需要共同發展。四是就近與跨省區消納要同步推進。五是進市場與不進市場的艱難抉擇。市場機制設計必須適應新能源的發展與消納,新能源要積極擁抱市場。
“十四五”期間,我國新能源仍需保持持續快速增長勢頭,新能源年均新增規模不低于8000萬千瓦。還需要更多關注新能源消納成本和發電價值。同時需要“風光水火儲一體化”和“源網荷儲一體化”來共同完成新能源的消納和外輸。還應加緊研究如何順應政策與市場的銜接,要將“十四五”新能源消納問題轉化為經濟利用問題,讓市場在新能源開發及消納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注:本文作者系國網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與統計研究所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