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逐漸改變了各行各業傳統經營模式,在沖擊原有的行業格局時也在為行業的轉型指出新的發展方向。同樣,在能源行業方面由美國知名學者杰里米·里夫金首先在其著作《第三次工業革命》中提出的能源互聯網前景,不僅構建了新的能源利用體系而且也繪制了在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下經濟和社會生活的變化。
全球經濟發展至今,也伴隨著化石能源資源巨大消耗,導致日趨加重的生態失衡。根據2018年世界能源統計年鑒數據,2017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費增長2.2%,高于過去十年平均1.7%的增速,能源消費產生的碳排放在2017年增長1.6%。其中,石油和天然氣的全球消費分別增長1.8%和3%。新能源待續挖掘的空間和綠色低碳發展為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的布局提供更多的契機。
作為世界最主要發展中國家之一的中國,根據2018年中國能源大數據報告,從2008~2017年這十年間,煤炭、石油這兩種能源消費約占到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80%~90%。2017年我國的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60.4%,石油消費比重持續上升至18.8%,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20.8%。由此可見,雖然近年來我國清潔能源消費比重在不斷上升,但是依然沒有改變經濟生產發展還是主要依賴于消費煤炭和石油的現狀。
因此,我國在倡導實現可持續經濟發展的首要前提應是利用能源互聯網新的商業模式,以發展可再生能源替代傳統的化石能源消費,改善能源結構,通過構建新的能源體系和經濟發展模式為商業發展創造更多的機遇。
一、能源互聯網相關概念界定
能源互聯網的實現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核心要素:首先,互聯網技術的支撐,通過大數據、云計算以及物聯網等先進信息技術構建多能融合能源網絡,以此連接供求兩端,實現能源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互聯互通,用戶可以及時了解電能的供給和需求數據。
其次,可再生能源的充分利用是基礎。能源互聯網需要一個載體,能夠將諸如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能等新能源突破地域和環境限制輸送到各類用戶,并將多余的能量有效的儲存。
最后,有效的商業經營模式是方向。能源互聯網是一個開放、融合和互動的平臺,也是現在商業主體投資的新熱點,能源市場的逐漸開放會吸引更多的參與者,在市場的激烈競爭中打造以用戶為中心,以數據為核心,以技術為驅動力,以創新為契機的商業模式經營理念。
隨著能源互聯網的推進,探索能源互聯網下的商業模式也將成為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能源企業持續經營的關鍵。傳統能源產業的產業鏈在縱向和橫向的各個環節上都存在一定的壁壘,既難以形成多樣化的能源運營方式,也難以實現多形式能源綜合管理獲得能源的協同效益。
目前,國家能源互聯網行動計劃將能源互聯網的商業模式確立在分布式能源、微網、需求側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和基于數據服務等。陳啟鑫等(2015)從市場經濟和互聯網技術的角度提出在能源互聯網時代的商業模式將是以用戶為中心,運用大數據資源和核心技術,實現價值創造。
二、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的必要性
自2015年我國提出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推動以清潔和綠色方式滿足全球電力需求的理念以來,2017年全國55個首批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已陸續開工,進入了能源互聯網的實操階段。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建設,推進了能源互聯網新模式發展。這對于緩解環境壓力和應對能源危機以及促進我國經濟結構調整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推動能源革命的主要動力。能源互聯網最重要的核心內涵是可再生能源的實現,特別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利用和共享,而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實現之一是分布式能源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統與傳統的集中式能源相比,分布式能源不需要大電網的投入可以節省輸配電的投資和運行費用,且采用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為燃料更為環保。分布式能源的大力推廣,將可再生能源有效地發揮使用不僅能夠緩解由石化能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而且能夠減少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維持生態平衡。
(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能源產業結構的調整和體制改革直接關系到經濟結構的調整。我國前期的經濟高速發展都是以犧牲環境、高耗能源的方式得以維持,再加上為應對經濟危機所實施的過激的產業政策使得光伏、風能等新興產業出現投資過剩,這些能源的消納也成為目前能源管理部門的主要工作。在經濟新常態下,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的多樣化會帶來更多的新機遇,如能源的產品交易、資產服務或與能源相關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都孕育著許多的商機。由能源互聯網所突出的用戶體驗、大數據運用以及技術革新的理念,會促發更多的市場主體投入到能源產業鏈條下的各個環節研發,由此延伸更多的能源行業的新產品、新服務和新管理。
三、能源互聯網潛在商業模式分析
目前,關于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的研究還處于探討階段,并沒有形成統一的定論。本文在總結已有學者提出的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框架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析能源產業在與互聯網結合后在生產領域、交易領域和消費領域的潛在商業模式。
(一)能源互聯網生產領域的潛在商業模式。能源互聯網在生產領域可能存在的商業機會在于能源的開發,尤其是清潔能源和利用方面。由于風能、太陽能或地熱能等這些能源的開發,必然會帶動更多與之相關的生產材料、設備和制造設施的發展。在能源生產上游領域的材料和設備供應商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展B2B或O2O模式,更好地與能源生產商對接,雙方可以隨時了解供需情況,且在此模式下融資機構的在線平臺介入也能為雙方提供融資服務,進一步完善能源生產鏈條。
在能源生產的產品領域,原油或燃料油或新興品種氣溫和二氧化碳排放配額以及新開發的能源品種在未來都可以借助互聯網進行產品的交易,通過發展電子交易所這類B2B現貨交易平臺和期貨交易平臺,以此幫助能源生產者管理成本和規避風險。
(二)能源互聯網交易領域的潛在商業模式。能源互聯網交易領域商業模式的變化主要體現在電力資源交易的商業模式的變化,從單一的交易主體發展為多元的交易組織,從單一的交易商品發展為多樣的能源商品,從統一的交易決策演變為分散化的交易決策且交易信息變得更為透明化等。在能源互聯網下,涉及電力資源的交易組織將會呈現更加多元化趨勢,同時也將加劇多個交易組織的市場競爭,用電客戶也因此會得到更多選擇權,選擇適宜他們的交易平臺。
隨著交易模式和市場的不斷開放,作為能源供應商將可以實現其多種能源的供應和協調互補,使能源能夠得到優化利用,同樣用戶也能夠擺脫單一同質化的電能消耗,在多種可選擇的交易商品前自主設計能源消費化方案滿足自身的差異化需求。
能源互聯網通過先進的互聯網技術和分布式發電等技術,能夠在能源生產和能源消費之間建立靈活的交易機制,避開傳統主網的能源傳輸,直接實現區域的產供銷一體化,通過自主調節達到區域能源生產和消費的平衡。此外,在能源互聯網建立之后,能源的交易也不再受大網架的控制,由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商為市場參與主體提供信息服務,增強交易信息透明化。
(三)能源互聯網消費領域的潛在商業模式。能源互聯網新的消費模式中,面向終端能源消費市場將出現“以電代煤、以電代油、電從遠方來”的能源消費新模式,提高電能占終端消費比重,且能源消費者將會獲得更多的自主權和自身角色的轉變。隨著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能等新興能源的深度開發和并網技術的提高,電能將會成為資源豐富的能源,成為終端消費者的首要的選擇。以新能源轉化的電能,也具有清潔優勢和效能優勢,改變以化石能源消費為主的消費模式,降低環境治理成本。
在新的模式下,能源消費者也可以將角色轉變為能源生產者。能源互聯網所帶來的消費模式的革命將是儲能技術的應用。儲能技術的應用,能源消費者可以通過儲能電站將多余的電能儲蓄起來,再將其二次出售,成為能源的供應者。
四、相關建議
(一)提升技術水平,搭建能源互聯商業模式。能源互聯網的發展依靠的是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智能輸電網技術、系統規劃分析技術,融合電網、天然氣網絡、熱網與電氣化交通網,形成多種能源高效利用的能源共享網絡,所以技術的提升與應用是發展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的關鍵。
目前,關于能源互聯網系統體系架構和信息能源融合機制還在研究中,特別是儲能技術和電力電子技術以及并網技術問題依然是發展能源互聯網的瓶頸問題,徹底實現能源互聯網關鍵性技術的產業化任重道遠。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的前提是要解決這些技術性難題,而在問題的解決上,不僅需要攻克技術本身還要在理念、方法和思路上不斷創新。
能源互聯網的商業模式的搭建不僅僅在于實現能源生產、交易和消費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也是在新的互聯網思維下對傳統能源基礎設施的變革,最終實現信息能源基礎設施的一體化。
(二)完善市場機制,保障能源互聯商業模式。任何一種商業模式的正常運行都需要相對應的較為完善的保障機制來維持。能源互聯網商業模式的實現是建立在完善的市場機制上。從能源互聯網的生產模式、交易模式和消費模式來看,其牽涉到多元的市場交易主體和交易平臺,這就首先需要一個可信的交易信用制度,交易雙方需要相應的反饋機制獲得對應的反饋信息,從而來判斷交易雙方的信用情況,以利于長久的合作。
同時,為保障能源交易平臺的有序,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也要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準則等做好監管工作。更為重要的一點,能源互聯網所實現的能源生產者和能源消費者直接交易的模式更需要政府逐步進行電力市場的深化改革,改變當前電力市場交易主體的不平等狀態,形成有效的信用機制、交易機制和價格機制。
